1.在校长、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主持科研规划室日常工作,贯彻落实上级教科研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,根据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,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科研规划室学期工作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实施,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,做好学期工作总结。
2.负责制订教育科研的管理、考核和奖励制度,包括课题管理制度、学习制度、研究制度、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。做好对教师个人教育科研工作情况的考核和评估工作。
3.负责学校教科研总课题的申报立项、设计研究方案、制订实施计划,组织实施研究、资料收集整理、结题鉴定、研究成果推广等工作。对校级课题负责进行组织申报、立项审查、检查督促、研究成果评估、鉴定和推广。对学校内课题小组或个人自主申报的各级课题负有组织、管理、指导的职责,确保课题研究按时完成。
4.负责抓好校本课程建设,根据新课改方案,指导各年级开展研究性学习和选修课程的开设。
5.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,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教育科研知识,向教师推荐、提供并选编有关学习资料,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,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。
6.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,邀请专家、学者、知名教师来校讲学,进行学术交流,不断提高教师理论和实践水平。
7.负责收集国内外教育科研信息资料,为学校宏观决策做好参谋工作,为教师提供教学研究、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。
8.加强联系,建立省内外各级教科研单位和知名中学的广泛协作关系。
9.协助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及教学成果的评选活动,总结、推广学校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。
10.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,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、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;教师论文、教学设计的上报工作;协助负责课题的申报、审批、立项、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。